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真实成就和凤凰周刊的诽谤 (之三)

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真实成就和凤凰周刊的诽谤

(之三)

 

 

 

国际刑警组织经过长期调查,于2008年10月第七十二届“国际刑警组织文件控制委员会”大会上,撤除了该通缉令及整个案件,

 

 

2013年第28期的凤凰周刊,封面标题赫然写着“被通缉的活佛义云高宗教诈骗集团大起底”,刊登了长达10页的内容,直接针对H.H.第三世多杰羌佛。大幅篇章,想说H.H.第三世多杰羌佛宗教诈骗犯,其座下机构和弟子是其实现宗教诈骗的帮凶和同伙。

 

从常理上讲,任何一份有影响力的杂志在报导这样严肃主题时,应该力求客观公正,真实可信,防止误导大众。但凤凰周刊通篇没有严谨的分析和论证,没有真实的证据提供,也根本没有采访或者提供任何机会给H.H.第三世多杰羌佛一方来说明相关问题,毫无一个正常新闻报导的基本流程,只有一个目的,全盘否定!文章的作者署名,特约撰稿人王佳亮,搜索的结果是查无此人,是一个化名。

 

一篇针对著名人物、重大事件的披露,作者是隐身人,而且内容虚假、谎言充斥、言语低俗、逻辑混乱,所有的指责认真起来都无法成立,可以说不堪一击。该文毫无疑问会引起质疑,而且从法律上在任何国家都可以认定侵权无疑! 凤凰周刊对如此严重后果弃之不顾,不惜毁掉累积多年的声誉也要抹黑H.H.第三世多杰羌佛,这不符合媒体运作的常理! 凤凰周刊显然身负巨大压力,或者被巨大的利益驱动,无论是哪一样,都有背后的力量在推动这件事一一一不惜代价来做一件肯定蚀本的买卖一一一败坏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声誉!是谁在背后以及如是做的缘由,行文中读者自会发现。

 

H.H.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不会理这件事,佛陀本来就是因大事因缘,娑婆众生福报具足降世、末法时期正法而来,诽谤与赞誉在佛陀眼里不过梦幻泡影、缘生缘灭而已。见过佛陀和了解佛陀的人也会对文章嗤之以鼻,根本一派胡言! 但不了解真相又不懂佛法的读者会被误导,人们会在阅读的同时,不自觉地接受文章所传达的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对文章报道的对象进行怀疑或否定,这样的结果对这些众生很不公平。如果他们了解真相,也许就有因缘福报修学如来正法,从而种下成佛的因种甚至今生解脱成就! 这是本文出现的目的。

 

为此笔者先要跟有缘人介绍一下H.H.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这个世界的成就,这些成就踏踏实实,没有任何水分。任何人都有权利了解事实真相。然后笔者会对凤凰周刊的诽谤观点一一驳斥,并告诉读者真相如何,是非曲直自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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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于2008年已请求国际刑警撤销通

 

 

凤凰周刊说H.H.第三世多杰羌佛是被中国政府通缉十年的宗教诈骗犯,诈骗弟子刘娟和刘百行,2001年为此遭到通缉后负罪潜逃美国。

 

法院经过审判之后判决某人犯有诈骗罪,才可称此人为诈骗犯,在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能冠以罪犯的标签,这是人权的基本理念,凤凰周刊知不知道? 请问凤凰周刊,是哪一个国家的哪一个法院,对其人判定犯有诈骗罪? 判决书何在? 事实上H.H.第三世多杰羌佛没有被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过刑事诉讼,更不用说判刑,相反的是被美国国会参议院无记名投票全票通过决议表彰。

 

所谓的诈骗案受害人刘娟曾亲自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写了一份陈述,并且当场录象存证,说明根本没有诈骗她,一切都是人为故意的陷害。这份陈述美国官员公证签字,中国驻美国洛杉矶领事馆领事签字,是确凿有效的法律证据,凤凰周刊为什么不报导? 诈骗刘百行一事同理,如果属实,为什么受害人亲自公开声明没有此事? 尤其是中国第一流的法学专家大会也一致认定无有犯罪。凤凰周刊不能自圆其说。

 

 

事实是1999年7月底羌佛应国际知名的美国盖提博物馆的邀请,持合法证件从中国海关出关到美国,至今没有回过中国,记录可查。2003年4月才是凤凰周刊报导的所谓诈骗案东窗事发被通缉之时,说负罪潜逃根本是混淆视听。把一个身处海外被人陷害,说成犯罪被通缉潜逃,这样偷梁换柱,究竟是为了报导事实,还是为了故意误导大众?

 

陷害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相关人已被香港法院于2004年以串谋欺诈罪判处11年徒刑。因其挪用公款的骗局被羌佛发现,其私利无法满足从而对羌佛打击陷害,才有所谓的刘娟、刘百行诈骗案和通缉令事件。国际刑警组织曾经接到某成员国发出的通缉令要求逮捕H.H.第三世多杰羌佛,几年后该成员国又主动请求撤除该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经过长期调查,于2008年10月第七十二届“国际刑警组织文件控制委员会”大会上,撤除了该通缉令及整个案件,并发出正式通知文件,明定凡国际刑警成员国,不得留置H.H.第三世多杰羌佛。凤凰周刊对这些事实都视而不见,竟然说中国还在通缉,你的意思是中国政府表面上向国际刑警请求撤销,而暗地里另耍一套还在迫害? 中国政府应该不会同意你的观点。

 

 

 

凤凰周刊说广东警方继续发布通缉,只能证明确实有人陷害过H.H.第三世多杰羌佛!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申请国际刑警撤销了通缉令,说明最高级别的调查已有结论,为什么广东的通缉令还在? 为什么深圳警方不执行最高的具有国家效力的命令? 这到底是对中央政府不屑一顾呢? 还是说广东深圳警方适用的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法律? 是不是那些借机抢夺瓜分H.H.第三世多杰羌佛财产包括几百张书画的人,为保住自己的非法所得而继续造谣以遮盖自己的贪腐行迹? 谁是老虎? 哪个是苍蝇?

 

曾经陷害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机构和个人,当反思过去,也要想想未来,佛陀慈悲不愿追究,就没有别人追究吗? 因果不昧,人间的法律和正义会不追究吗? 做错了就应当改正,为恶的岂会有善报呢? 拨乱反正是迟早的事情。这与2500年前恶人迫害释迦牟尼佛同出一辙! 凤凰周刊是非不分,罔顾事实也要给H.H.第三世多杰羌佛泼上污水,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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